一、 招生专业及人数
类别 | 招生学科 |
学术型 | 070200物理学 |
080300光学工程 |
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 |
工程博士 (非定向) | 085408光电信息工程 |
085601材料工程 |
二、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下列学位之一的人员:
(1)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人员入学前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4.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一位应为申请人的硕士导师(该导师如为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亦可)。
5.须征得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6.考生报考前应与所报导师取得联系,了解导师科研方向与招生指标,并征询导师意见。
7.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已修完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研究生课程(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2篇学术论文;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经我校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最多只能招收1名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8.考生外语水平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CET-6≥425;
(2)IELTS≥6.0;
(3)TOEFL≥80;
(4)GRE≥300(新);
(5)GMAT≥650;
(6)WSK(PETS-5)考试合格;
(7)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全日制学习经历(英语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或授课语言)的人员,该部分人员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8)其他语种:仅限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
其中第(1)-(8)项的时间范围为近五年。
未满足外语水平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考核通过后方可认定为外语水平满足条件(考试报名时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
9.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原则上需要发表较高水平的第一作者学术论文(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第二作者)。
三、 报名流程
(一)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3月2日-3月20日12:00
修改网报材料时间:3月24日9:00-3月2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3月24日9:00-3月31日12:00
考生需在3月2日-3月20日12:00期间登录“8455线路检测中心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b.nwpu.edu.cn/),进入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及其他报名材料,提交网报信息,网报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报名费。
考生网报时报考专业必须选择上表中所列招生专业,考试方式选择“普通招考”,专项计划选择“无”,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就业”。
考生须将下列报名材料扫描后按顺序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文件以“姓名-证件号码”命名。
1.《8455线路检测中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其中一位应为申请人的硕士导师(该导师如为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亦可)。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本科、硕士学历证书,本科、硕士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获硕士学位方式为非学历教育);应届生需提交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人员需提交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士学位认证报告;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成绩单)。
5.应届生需提供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6.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
7.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8.已公开发表(录用)的学术论文、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二) 资格审核
1.学校初审。
考生完成报名后,应及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申请外语免试的考生需同时查看外语是否免考),未通过的考生请根据退回原因在规定时间重新提交报考材料,若再次不通过或逾期未重新提交报考材料则报名无效。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未缴费视为放弃。
2.邮寄报名材料(未寄送纸质版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在报名系统完成缴费后,按下面要求的《申请考核要求的纸质版材料清单》的编号顺序,将材料排序后(无需装订)在4月12日前寄送到8455线路检测中心办公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材料,将不予受理。申请者必须确保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的真实、准确性,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录取资格。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备用件。
申请考核要求的纸质版材料清单(共计10项)
(1)申报材料目录表;
(2)个人报考信息和前期成果清单;
(3)8455线路检测中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表格中考生单位推荐意见务必签字盖章;
(4)报考导师的《报考导师推荐信》(报考导师本人填写并签字,将原件或扫描件转给考生);
(5)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高级职称专家填写的《专家推荐书》(副高以上职称,至少一名博士导师);
(6)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附注册学期完整的学生证复印件;军人需另附军官证复印件;
(7)学历、学位及英语成绩证明材料:
①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加盖公章有效);应届生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进入“学信档案”查询页面进行查询打印);
②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复印件);
③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认证办理流程见学位网,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cn/,咨询电话:010-82379480;
④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人员入学前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国家英语六级(CET-6)证书或托福(TOEFL)、雅思(IELTS)等成绩单复印件等。
(8)成果证明材料:
①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皮目录全文),已录用未刊出的论文复印件和录用证明复印件。如论文被EI或SCI收录,需提供文章检索证明复印件;如论文发表的期刊为EI或SCI刊源,但论文尚未被检索,则需提供期刊为EI或SCI的刊源证明复印件;
②已获得的奖励证书复印件、参与科研项目佐证材料复印件、已取得授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等,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其它相关材料。
(9)硕士学位论文封皮复印件、中英摘要和结论部分(往届生)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届生);
(10)科学研究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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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方式:顺丰寄送 邮寄备注:报考学院博士研究生
邮寄地址:西安市长安区东祥路1号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理学院383办公室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方式:029-88430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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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语水平考核。
未达到免试条件或未申请免试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
考试时间:2023年4月8日
考试地点:8455线路检测中心友谊校区
考试科目:外国语
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至少提前一周通过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和8455线路检测中心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向广大考生公布,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学院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由学院资格审核专业组负责审核工作。审核材料的内容主要有:考生生源学校、科研成果和发表学术论文、外语水平、学习成绩、工作经历、其它取得的成果情况等。依据学院申请-考核实施细则中的相关审核项目,资格审核专家组根据学生申请材料,按各项申请材料的权重进行评价,并将审核情况汇总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议,最终根据招生指标数的120%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复试考生名单。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方可参加下一阶段的复试综合考核。
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及复试安排通过学院官网/学生公告栏予以公布。
提示:复试前,学院将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对于1名导师有2名及以上报考学生通过资格审核的情况,导师需以密封信函形式向学院提交推荐排序。
四、综合考核
学院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确定综合考核方式。综合考核预计于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学院会一对一通知参加综合考核面试的考生,需要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1.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
学院组织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正高职称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不少于5人。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学科培养目标的要求,对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进行考核。
2.综合考核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专业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每部分100分。
3.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①思想政治考核、外语水平测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提问,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用时3分钟;与考生用英语交流5分钟,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能力。
②综合素质面试:根据考生报考学科的分布情况,成立由博士生导师或正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的面试专家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提问,考核考生掌握专业综合知识的能力及水平、创新能力等,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复试考核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复试过程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相关保密规定。
5.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将资料送至研招办存档。
五、录取
学院依照申请考核实施方案,分类择优进行选拔,根据考生复试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1.录取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思想政治水平考核成绩占比10%,外语水平占比20%、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占比70%(其中思想政治水平考核具有一票否决权)。根据总成绩确定排序,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
2.录取原则
录取按报考专业,根据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开
在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过程中,学院确保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学院对申请考核实施方案、招生计划、考生成果、复试综合成绩、拟录取结果等重要信息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其中,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七、监督与复议
学院为考生提供畅通的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以便考生咨询及申诉。监督与申诉委员会负责接受和处理考生申诉、投诉方面的问题。未尽事宜,由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9-88430776
联系邮箱:wycao@nw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