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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次数:次 日期:2022-11-11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经过学生个人申报,研究生院初审,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复试,已完成本次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现将拟录取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1日-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学院相关负责人反映。
联系人:曹文宇,联系电话:029-88430776,地址:长安校区学院383
附件1:学院2023硕博连读拟录取名单.pdf
学院
2022年11月11日